英语一种乡巴佬叨咕的下流语言
德国北部连接着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Schleswig-Holstein)和丹麦的小岛上的某些偏僻小村落,有时候你会听到人们在说一种似乎已经消失了的英语方言。偶尔你还能理解只言片语,比如veatheristcold(天气很冷)或者打听时间时说“Whatistdeclock?(现在几点了?)”。基尔大学(KielUniversity)德语系的系主任胡贝图斯·门克教授(HubertusMenke)认为,这种语言和多年前英国人说的语言非常像。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应该感到惊讶。这个在德国叫作昂格尔恩(Angeln)的地区曾是盎格鲁人的居住地,他们是日耳曼部落的一支,多年前跨越西欧北海来到不列颠,驱逐了原居于此的凯尔特人,并向世界贡献了影响力最大的语言——英语。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荷兰北部与德国西部的海角湿地,以及沿这两个国家的海岸凸出的一整排寒风凛冽的小岛上住着一群人,他们的方言和英语更相似。他们就是有着30万人口的弗里西人。这些人的日耳曼口音随着时间的推移稍微有了些改变,但据语言历史学家查尔顿·莱尔德(CharltonLaird)所说,这些人不费吹灰之力便可看懂中世纪的史诗巨篇《贝奥武夫》(Beowulf)。弗里西语和英语的词汇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弗里西语中的“船”就是boat(荷兰语和德语中的“船”则是boot),“雨”是rein(德语和荷兰语则是regen),“鹅”是goes(荷兰语和德语是gans)。公元年,随着罗马军队撤离不列颠,盎格鲁人和弗里西人以及其他两个同样来自欧洲北部的部落——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开始向不列颠进发。这与其说是一种侵略,倒不如说是一种缓慢的迁移。这次迁移经历了几代人。这些部落后来在不列颠各个地方定居下来,使用着自己的语言。虽然几个世纪之后这些语言流传到了美洲,但它们的某些特点在现代英语中仍然依稀可辨。比如,新英格兰地区常常会听到a这个音,这可能是因为第一批清教徒来自古老的盎格鲁要塞诺福克、萨福克和艾塞克斯的缘故;而在大西洋中部地区常常能听到人们发r音,这可能是因为美国中部和北部撒克逊人较多的缘故。到达不列颠后,这些部落经过不断融合和分裂最终形成了7个王国,占据了不列颠大部分群岛,只剩下威尔士、苏格兰和康沃尔还仍然在凯尔特人手中。这就是我们所知的一切,其中很大一部分还属于猜测。我们无法确知这种迁移始于何时、何地,移民的规模多大;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客走他乡去陌生而危险的国度碰运气;我们更加不知道这些部落之间能听懂多少彼此的语言。我们唯一知道的是,撒克逊人繁荣兴盛地发展了下去,而盎格鲁人和朱特人却悄无声息地销声匿迹了。尽管撒克逊人占人口的大多数,但这个新成立的国家却依然叫英格兰,这是占少数地位的盎格鲁人的叫法,而他们的语言是英语。这一点着实令人费解。第一个英文句子为什么早期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对这些现象没有留下任何记载呢?其实原因很简单,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们都是半文盲。他们使用如尼字母(runicalphabet),即古代北欧文字。他们在祭典石(runes,由此有了英语中的runic)或者某些贵重物品上刻印这种文字,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这套文字可以用来记载历史。年,一块相当于50美分硬币大小的金色徽章在萨福克的田间被人发现。徽章出自公元至年,主人可能是最早来到不列颠的移民。徽章上用如尼文字写着(或者我们认为是这样写的):“Thisshe-wolfisarewardtomykinsman.(这只母狼是对我的同族的奖赏。)”。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普通,但却是英国现存最早的刻有盎格鲁–撒克逊文字的文物。也就是说,这是英语的第一句话。盎格鲁–撒克逊人不仅没有自己的文化,他们也没有宗教信仰,从Tuesday(星期二)、Wednesday(星期三)、Thursday(星期四)和Friday(星期五)这几个词依稀就能看出来,因为这几个词代表的分别是战神(Tiw)、主神(Woden)、雷神(Thor)和最高神的妻子肥沃女神(Frig)。而Saturday(星期六)、Sunday(星期日)和Monday(星期一)的名称则来自Saturn(土星)、thesun(太阳)和themoon(月亮)。现在,我们已经很难去想象当凯尔特人发现他们被来自罗马帝国的那些原始、没有教养的野蛮人取而代之时,心中的愤恨之情。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凯尔特人是非常有文化、有教养的。莱尔德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最早居住在不列颠的凯尔特人富有教养且奉公守法,所以当盎格鲁–撒克逊人大举入侵时,凯尔特人就像所有现代守法公民一样毫无抵抗能力。”当时的凯尔特人已经拥有了非常高级的享受,比如自来水、中央供暖系统,而入侵者们在此之前还不知道自来水是什么,直到年后大不列颠才普遍享受到这些福利。之后的4个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都享受着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文明之一所带来的安定和舒适。年,在巴斯附近的一个供奉着温泉女神苏利斯·密涅瓦(SulisMinerva)的温泉内,人们发现了大量诅咒刻板,通过这些诅咒刻板我们可以一窥当时居住在不列颠的罗马人的日常生活。那时,心怀不满的市民会在一块铅板上刻上诅咒文字,一边念念有词地希望某人会遭到报应,一边将铅板投入温泉。如果不是和这些铅板的主人有过同样的遭遇,你可能感受不到那股怨恨之情。大多数铅板上会刻着类似这样的文字:“多西米德斯丢了两只手套,希望偷了这两只手套的人会失去神智和眼睛。”这些铅板有趣的地方在于它们不仅让我们了解到那时的不列颠人也会像我们一样受到小偷小摸的困扰(顺便说一句,他们同样也会犯拼写和语法错误),也向我们展现了当时文化的多样性。有一个可能丢了东西的受害人仔细地在铅板上刻下了他认为最有嫌疑的18个人的名字。在这18个人的名字中,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希腊文、8个人的名字是拉丁文、8个人的名字是凯尔特文。很显然,在共同生活(很可能还相互通婚)了近4个世纪之后,罗马人和凯尔特人的关系已经密不可分了。亚瑟王时代公元年,随着罗马帝国的轰然倒塌,罗马军团撤出了不列颠,留下凯尔特人自生自灭。在异教徒的强势攻击之下,许多凯尔特人改变了信仰或者遭到了屠杀。其余的人则逃到不列颠群岛的最西边或者穿越海峡到了法国,在那里他们建立了布列塔尼殖民地,并将凯尔特语带到了欧洲大陆。还有一些凯尔特人,其中就包括具有传奇色彩的亚瑟王,选择留下来继续抗争。我们从后来英国的某些地名推测,当时有部分凯尔特文化在英格兰被保留了下来(比如多塞特东北的沙夫茨伯里附近),但是遗留下来的证据实在太少。那一时期是最黑暗的时代,历史一直笼罩在一团迷雾中。关于这一时期最早的一段历史记载来自神学家和历史学家比德(theVenerableBede)以拉丁语所著的《英吉利教会史》(TheEcclesiasticalHistoryoftheEnglishPeople)。比德是一位居住在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中世纪时在英国北方的王国)的僧侣。尽管他的记述被认为准确度较高,可他记载的是多年前发生的历史,这就好像我们只能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记载伊丽莎白时期英国的历史一样。尽管罗马人在不列颠群岛上居住了年,凯尔特人至少居住了年,但他们并没有留下什么珍贵的资料。很多英国地名都源自凯尔特语,比如Avon(埃文河)和Thames(泰晤士河);或者日耳曼语,比如Manchester(曼彻斯特)中的-chester和Lancaster(兰切斯特)中的-caster都来自日耳曼语的camp(营地)一词。除了这些,我们找不到日耳曼语和凯尔特语中其他与日常生活有关的词汇,似乎这些词汇从来没有存在过。在西班牙和高卢地区,罗马人的占领促使了两种全新的语言诞生——西班牙语和法语,但在不列颠,罗马人只留下了5个词,凯尔特人也只留下了不到20个词,这些词大部分与地理有关,描述的是不列颠多山、多样的地貌。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来到不列颠群岛之前,还在欧洲大陆生活的时候就曾经大量引入罗马人使用的词汇,比如street(街道)、willow(柳树)、wine(酒)、inch(英寸)、mile(英里)、table(桌子)、chest(胸腔)等。由此来看,罗马人和凯尔特人没有留下多少词汇就更加让人吃惊了。这种描述日常生活的词汇的缺乏,反映了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文化上的贫瘠。尽管文化不怎么发达,但用奥托·叶斯柏森(OttoJespersen)的话来说,盎格鲁–撒克逊人拥有的是一种“充满无限可能性”的语言。一旦受到文明的浇灌,它们就会肆意生长,开出美丽的花朵。第一个将文明和基督教带到不列颠的人是圣奥古斯丁,他和40名传教士在公元年来到不列颠,一年之内就使国王埃特尔伯特(KingEthelbertofKent)在他那小小的都城坎特伯雷皈依了基督教。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英国国教的教主叫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ofCanterbury),尽管他本人住在伦敦。从此之后,基督教在英国得到飞速发展,并且使民众逐渐脱离了无知。仅仅在多年的时间里,英格兰就成了欧洲文化和学术中心,与其他任何国家相比都毫不逊色。“小麦”是男性,“燕麦”是女性当然,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定地指出英语是从何时脱离欧洲大陆的日耳曼语系,成为一门单独的语言的,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罗马入侵者们带来的语言很快就发生了改变。和罗马入侵者的母语印欧语一样,日耳曼语也非常复杂。日耳曼语中的名词分为阴性、阳性和中性,形式变化多达5种。和现代欧洲语言一样,日耳曼语的词性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小麦”是阳性词,而“燕麦”却是阴性词,“玉米”则是中性词。这就像现代德语中的“警察”是阴性词,而“女孩”是中性词一样。与之相反,现代英语除了在人称代词上进行了区分,如I、me和mine,或he、him和his等,实质上已经放弃了词的变化。古英语有7类强动词和3类弱动词,动词的词尾随数字、时态、情态和人称的不同而变化(但是奇怪的是,里面却没有将来时)。形容词和代词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形式,比如green或者big这样的形容词可能会有多达11种变化形式。即使是像the这样的定冠词也可能会有阴性、阳性或中性之分,并且有1种单数和4种复数形式。能学会这种语言,简直可以称为奇迹。尽管语法规则如此复杂,古英语和现代英语的差别也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scip、boed和bricg看起来虽然不像英语,但它们分别是ship、bath和bridge的读音,可以说千年未变。实际上,如果你能花20分钟了解一下古英语在拼写和发音上的一些区别,比如i对应的是现在ee的发音,e对应的是现在ay的发音等,那么你很快就能明白一些看似晦涩难懂的单词。不仅如此,你还会发现就发音来说,古英语其实是一门相对简单并且稳定性较高的语言,每个字母只对应一个音。古英语中既没有不发音的字母,也不存在同一个字母在不同的单词中发音不同的现象,而正是后者使现代英语的拼写变得更困难了。总之,语言内在的精妙和灵活性使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旦学会了写字,就能立刻以惊人的速度获得知识。这种文化上的繁荣兴盛尤以北方的诺森布里亚王国为代表。这个处于文明世界最偏僻角落里的国家,诞生了英格兰第一位伟大的诗人凯德蒙(C?dmon)、第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比德,以及第一位伟大的学者阿尔昆(AlcuinofYork),阿尔昆后来更是成了查理大帝宫廷学校的校长和文艺复兴的先驱。混合了好几段历史的英语西米恩·波特(SimeonPotter)在他的传世之作《我们的语言》(OurLanguage)中毫不夸张地写道:“知识之光在诺森布里亚比欧洲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加耀眼。”如果不是因为阿尔昆,我们将无从探寻英国古老的历史。肯尼思·克拉克(KennethClark)在《文明》(Civilization)中曾经写道:“人们很少意识到,只有三四本拉丁语作家的珍本手稿现存于世,我们对古代文献的了解都必须归功于从查理大帝时期开始的收集和誊抄。”但是,这种文化上的兴盛才刚刚开始,英格兰和还处于萌芽时期的英语就再次受到了冲击,这次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和丹麦的维京(北欧)入侵者。这些人在血缘和语言上与盎格鲁–撒克逊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虽然他们关系密切,几乎可以听懂对方的语言,但这种语言的互通并没有让惨遭掠夺的僧侣、农夫和妇女好过一点。对英格兰的攻击是维京人(历史上也叫作古代挪威人或者丹麦人)大规模、无组织的神秘扩张活动的一部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些原本温和、安静的北欧人突然就变得又好斗又爱冒险。就在这年间,他们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俄罗斯、冰岛、英格兰、法国、爱尔兰、格陵兰岛,甚至北美。起初在英格兰,他们的行为只是打砸抢式的掠夺,且绝大部分是在东海岸。著名的林迪斯法恩道院(Lindisfarne)就是在公元年被洗劫一空的,附近的贾罗修道院(比德曾经在这里修行)也在此后第二年陷落了。接下来,这种抢掠却神秘地终止了。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不列颠各岛又恢复了平静,但就像人们常说的,这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沿海地区的居民惶惶不可终日。公元年,人们最担心的事情变成了现实:艘重型海盗船驶向泰晤士河,一系列领土争夺战就此爆发。战争持续多年,参战双方就像两个摔跤手一样在英国国土上角力,形势对双方来说都是时好时坏。公元年,英格兰出乎意料地赢得了战争,双方签订条约建立丹麦法区(Danelaw),即在伦敦和切斯特城之间划出一条线,英国人统治南部,丹麦人占据北部。直到今天,这条界线还有语言学上的重要意义,即将英语划分为北方英语和南方英语。丹麦人对于英格兰北部的影响可谓深远。他们建立的定居点数量之多,从英国北部多个斯堪的纳维亚语起源的地名中可见一斑。有很长一段时间,当地一些人讲古英语,而就在另一座山头,也许就有一群人讲的是古挪威语。有时候这种现象会持续很多年。在苏格兰最北端的设得兰群岛(ShetlandIslands),那里的人几个世纪以来讲的都是一种叫作诺恩语(Norn)的挪威方言,这种情况直到17世纪才有所改变。今天当地还保留了诺恩语中的个单词,但在英国的大部分地区,这两种语言都是以一种随意、和平的方式融合在一起的。许多斯堪的纳维亚词语进入了英语词汇,如果没有这些词汇,英语肯定会变得异常贫乏。有时候斯堪的纳维亚词汇甚至还会代替古英语中的词汇,但通常情况下两者会并存,这就是英语中既有craft也有skill,既有wish也有want,既有raise也有rear,以及更多这类同义词的原因。有时候,有些词起源相同,发音却渐渐变得不同,比如shriek和screech、no和nay、ditch和dike;有时候,有些词变化很大,甚至有了新的含义,比如scatter和shatter、skirt和shirt、whole和hale、bathe和bask、stick和stitch、hack和hatch、wake和watch、break和breach等。但是最重要的是,英语还借鉴了斯堪的纳维亚语的语法形式,比如they、them和their就来自斯堪的纳维亚语。这种形式上的借鉴非常少见,也许是高级语言中仅有的例子,同时也体现了英语使用者惊人的适应性。英语遭受的最后一次语言大灾难是年诺曼人的入侵。诺曼人是年前定居在法国北部的维京人。和之前居住在这里的凯尔特人一样,他们将这个地方按照自己的名字命名为诺曼底(Normandy),但和凯尔特人不同的是,他们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开始接受法国人的生活方式和语言。所以,除了几个地名之外,没有一个人在诺曼底使用诺尔斯语。要知道英语中仅来自诺尔斯语的词汇就高达0个,这种情况的确不可思议。诺曼人所讲的法语,并非是法国宫廷里盛行的法语,而是一种乡下方言。它与标准法语的区别在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后更加显著了,以至于当历史学家们谈到这种语言时并没有把它叫作法语,而是称呼它为盎格鲁–诺曼语(Anglo-Norman,现已消亡)。接下来我就会讲到,这段历史对于成就今天的英语起到的重大作用:它使英语得以流传至今。接下来的年间,没有一个英格兰国王说英语。直到年,亨利四世继位之后,英格兰才出现一位母语是英语的国王。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后,英格兰的伯爵和主教们一个个都被诺曼人取代(当然并非是一夕之间)。讲法语的工匠、设计师、厨师、学者和书写员也被带到了不列颠,不过普通英格兰人的生活却没有多大变化。国王说着一口外语,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这在历史上已有先例。克努特大帝(Canute)(7)说的就是丹麦语,即使他是倒数第二位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国王;忏悔者爱德华(EdwardtheConfessor)(8),其母语也是法语。在18世纪,英格兰还欣然迎来了一位日耳曼国王乔治一世(GeorgeI),他一句英语也不会说,在位13年中也没有学会他所统治国家的语言。老百姓们既不指望国王能跟他们说一样的语言,也没指望国王能跟他们过一样的日子。诺曼人的社会分成两个等级:讲法语的贵族阶层和讲英语的农民阶层。所以诺曼人在语言上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宫廷、政府、时装和奢侈生活方式上。与此同时,英格兰的农民们还是用英语继续着自己的生活。这种语言的断层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低贱的行当使用的都是盎格鲁–撒克逊语,如baker(面包师傅)、miller(磨坊主)、shoemaker(鞋匠),而技术工种的名字则来自法语,如mason(泥瓦匠)、painter(油漆匠)、tailor(裁缝)。同时,被饲养的动物都用英语来命名,如sheep(绵羊)、cow(奶牛)、ox(公牛),而等它们被煮熟端上餐桌,则换上了法语名字,即mutton(羊肉)、beef(牛肉)、veal(小牛肉)、bacon(熏肉)(9)。一种法语两样情盎格鲁–诺曼语与巴黎人所讲的标准法语在几个方面有着不同之处。首先,巴黎法语,即所谓的法兰西语(Francien),很少有w这个音。所以,巴黎人念quit、question、quarter等类似的单词时,qu的u都不发音,只念k的音,而诺曼人则完整拼成kwit、kwestion、kwarter。同样,标准法语构词中的cha-结构被诺曼人以ca-代替。所以就有了carry和charrier、cauldron和chaudron、cattle和chattel(英语中保留了chattel)。诺曼人使用的后缀是-ary和-ory,而法国人使用的是-aire和-oire,因此英语和法语单词才会有victory和victoire、salary和saloire这样的区别。盎格鲁–诺曼语在August、forest和beast这样的单词中保留了s,而法兰西语则逐渐用变音符号取代了s,比如Ao?t、forêt和bête。诺曼法语,就像之前的日耳曼语一样,对英语词汇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英语中有大约0个单词来自诺曼法语,其中的75%至今仍在使用,比如justice、jury、felony、traitor、petty、damage、prison、marriage、sovereign、parliament、govern、prince、duke、viscount和baron等。实际上,英语中与司法和政府有关的词汇几乎都来自法语,与贵族阶级有关的词汇也是如此,除了king和queen这两个词——这稍稍有点奇怪。同时,一些英语词汇也进入了法语。有时候我们根本搞不清楚是谁借用了谁的词汇。比如,到底是英语借用了诺曼语中的aggressive,还是诺曼语中的agressif来自英语,还有英语中的intensity是否来自诺曼语中的intensité。不过,在句法和语法等方面,诺曼人对英语的影响则没有那么大。只有像courtmartial(军事法庭)、attorneygeneral(总检察长)和bodypolitic(政治体制)这样的词组反映出了法语中词组的排列习惯。由于英语还没有成为官方语言,年来它一直只在老百姓中使用。因为缺乏一种文化上的核心力来为英语设定一个标准,各个地区使用的英语就出现了很大的差异。巴伯(C.L.Barber)就曾指出:“早期的中古英语给人的印象是各种口音混杂,在发音或者拼写上没有一个普遍的标准,语法和词汇上也存在很大的分歧。”但最终,英语还是流传了下来。英语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经过漫长的历史变迁它仍然得以流传至今。回顾英语的发展史,你也许会觉得英语失传是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但其实人们是很容易放弃自己的语言的。凯尔特人在西班牙和法国就放弃了自己曾经使用的凯尔特语,维京人在诺曼底也完全放弃了自己曾经所讲的斯堪的纳维亚语,或者像意大利人、波兰人、非洲人、俄罗斯人和其他地方的人,他们来到美洲后就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母语。但是在不列颠,尽管历史动荡不安,英语却存活了下来。这一点的确极具讽刺意味,英语曾经被认为只是贩夫走卒们使用的低贱语言,现在却成了这个世界上最重要、最成功的语言。正是英语这种不受重视的地位,使它成了一种比较简单、没有太多复杂变化的语言。艾伯特·鲍(AlbertBaugh)和托马斯·凯布尔(ThomasCable)就指出:“由于英语是下等平民的语言,因此它在语法上的变化是悄然进行的,没有受到任何阻碍。”我们已经知道,在古英语中绝大部分动词不仅变化形式复杂,辅音也会从一种形式变化到另一种形式,但是这些变化最终也得到了规范,因此只有一种变化保留至今,那就是从was到were。这种简化最直观的例子来自《彼得伯勒纪事》(PeterboroughChronicle),这是彼得伯勒的僧侣们每年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生活的记录。他们在年至年这23年间一直在记录每年所发生之事,直到国家发生动乱才停止。这一时期,英语正经历着重大改变。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以古英语写成,但是到了年,书中所用的语言已大大简化,既没有了阴性和阳性之分,也没有了词尾和动词词形的变化,拼写也变得更加简单。现代人读到这本书会觉得,前半部分简直就是外语,而后半部分才是不折不扣的英语。中古英语的时代自此开始。几件大事的发生也促成了这种语言的变革。一个是年诺曼底国王约翰输给了法国国王。由于英吉利海峡将不列颠与欧洲分隔开来,诺曼底国王开始认为自己并非法国人,而是英国人。诺曼人和不列颠人的通婚也大大增进了他的这一想法。这种结合生下的孩子从他们的父亲那里学会法语,但从自己的母亲和保姆那里却学会了英语,而且他们觉得说英语更舒服。我必须澄清一点,诺曼人对英国人并没有敌意,征服者威廉也力图学习英语,尽管没有成功,但也从来没有试图扼制过英语的发展。慢慢地,英语开始占据主导地位。法语仍然是上层社会使用的语言,直到年,召开议会时使用的仍是法语,宫廷中使用法语的时间更长,但只是在正式场合——就像在天主教堂中使用拉丁语一样。英语和法语这两种语言并存了很长一段时间,至少在英国诗人乔叟生活的时期还是这样。林肯·巴尼特(LincolnBarnett)就发现,温莎学院的院长给亨利四世写信的时候会无意识地同时使用英语和法语。这是在年,乔叟死后的第三年,很显然,这个时候法语仍没有完全被废弃,但已经走到了尽头。到12世纪末,一些诺曼人的子女在上学之前仍然要学习法语。到14世纪末,牛津大学还规定部分课程必须用法语教授,防止法语完全被弃用。这一时期的某些法庭文件的文法显示,尽管判决是用法语陈述的,但其思维方式完全是英式的。只有有钱人才会送自己的孩子去巴黎学习那种时髦的法国中部口音,那时这种口音的法语基本上已经是另一种语言了。《坎特伯雷故事集》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乔叟写到其中一位小修道院院长讲的就是一种只在伦敦流行的法语,因为他不会说巴黎法语。又粗俗又怪腔怪调的盎格鲁式法语已经成了巴黎人的笑柄,也成了对流行于英格兰的法语的最后一击,这也是最具讽刺性的一击。诺曼贵族们不再愿意保留这种让人瞧不起的语言(而且他们自己还讲得不好),转而更愿意讲英语。这种意愿如此强烈,以至于年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召集部队时竟用法语对英语的威胁来鼓舞士气。最后英语终于占了上风,尽管这时的英语显然已与阿尔弗雷德大帝或者比德那个时候的古英语全然不同了。实际上,我们看不懂的古英语,乔叟也完全看不懂,因为古英语在诺曼人征服不列颠时期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英语在语法上更加简单,词汇也大幅地增加了。比如,除了古英语中的motherhood,英语现在又有了maternity;除了friendship,英语又有了amity;除了brotherhood,英语又有了fraternity等相近的词汇。斯堪的纳维亚语和诺曼语的来势汹汹使盎格鲁–撒克逊语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据估计,00个盎格鲁–撒克逊词汇中有85%因为丹麦语和诺曼语的冲击而消失。这就意味着只有0个古英语词汇被保留了下来,虽然这只占《牛津英语大词典》总词汇量的1%,但这些词却是英语中最基本的词,如man、wife、child、brother、sister、live、fight、love、drink、sleep、eat、house等;此外还包括语言中比较简短的“功能”性词,比如to、for、but、and、at、in、on等诸如此类的词。因此现代英语书面语中至少有一半的词源于盎格鲁–撒克逊语。根据麦克拉姆引用的另一项研究结果,每个最普通的英语单词中就有1个源自盎格鲁–撒克逊语。今天人们从本能上总是更愿意使用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语。西米恩·波特就曾经巧妙地论述过这一点:“我们更愿意用heartyw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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